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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动物名著小说《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合集

  《荒野的呼唤》中的巴克一般,它被转卖了不知多少次,被人们当做奴隶使用,有的淘金者甚至为了自己的私不顾布克与同伴的劳累,执意让布克与同伴运送沉重的行李,差点把它们给活活累死,是人们自私而又贪婪的心理使地球受到了重创。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阅读动物名著小说《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合集”,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阅读动物名著小说《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合集【一】

  准备考研的我,空闲之余去精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由于我的一位很喜爱的老师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而被鼓舞的考上了我曾经很梦想的厦门大学。带着好奇,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短篇小说,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描述的是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首先,我喜欢它的名字,喜欢它首先给我的一种很高贵骄傲的气质,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它与法官的家人亲近,享受着比一般仆人还要好的待遇,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最初我从它身上看到了贵族气息给它带来的骄傲,勇敢与威武。但是随着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慢慢的这些殴打与暴力让巴克明白原始的本性渐渐露出尖角,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它认识了朋友,面对着敌人,在它现在截然不同的生活当中,一切都是为了生存而展现出来的生存本能。它的朋友有它的同类,也有人类,而它所面临的危险也一样。若稍微有谢掉以轻心,很有可能巴克面对的就是死亡。

  比如,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这是很高潮的一段情节,我认为它标志着巴克野性的完全展现,虽然未到复苏,但是在我面前的早已不是那有着贵族气息的家犬了,而是为了自己命运而奋斗的动物。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这里是我非常为之震撼的情节,当成为了狼之首领的巴克依然回到约翰死的地方时,我看到了这古老的忠诚,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纯真的感情,我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巴克是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友情。而这野性与友情的交会时最值得我们读者去深思的,从养尊处优的家犬到野性狂傲的狼狗,一条从文明世界进入野蛮世界的狗,是它向我们展示了所谓的文明世界里其实是多么野蛮与复杂甚至是肮脏,也是它向我们展示了野蛮世界里其实是充满规则与尊重甚至是文明的因素。多么矛盾而又复杂的寓意。

阅读动物名著小说《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合集【二】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阅读动物名著小说《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合集【三】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这本书里讲述了一只在南方米勒法官家的宠物狗——巴克,在南方过着舒适温暖的生活,后来被米勒法官家的一个坏仆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方,并被训练成了一只雪橇犬。面对极其恶劣、残酷的生存环境,巴克迅速地适应了那里的环境,并一步步地通过自己的坚持努力夺取了领头犬的地位。

  看到巴克的成长经历让我想起刚上一年级的时候,一次学校组织了“体育达标”测试,跑步、跳绳、立体位前屈我都做到了优秀,只有“仰卧起坐”这项我一个都做不起来。记得当时一分钟计时开始的时候,我双手抱头,两腿屈膝,拼尽了全身的力气,一个也做不起来。当时的一分钟对于我来说竟是如此的漫长,看着身边的同学就像虾米翻身一样一起一伏,我是又羡慕又焦急,时间到了我却得到一个刺眼的、红色的“0”。最后善良的体育老师让我补测一次,一点儿自信都没有的我,硬着头皮来到垫子前,做好了预备姿势,心想这次我能打破“0”的记录吗?我偷偷地环视下四周,全班师生46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我,当时真的好紧张,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听到老师一声令下,我调动了我全身的运动细胞,不行,还是不行,起不来,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了,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下课铃响了,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语的,有的说我怎么那么笨,这么简单就起不来、有的说我给班级拖后腿、还有的说我……只有温柔的体育老师鼓励我说要多练腹肌,腹肌有了力量就能起来了,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放学了,我看到妈妈之后,忍不住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流,妈妈问我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我委屈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妈妈,妈妈笑着安慰我说:“没关系的,这只是你在学习上的一个小小的曲折,以后在学习上还会有其它困难的,遇到困难就要想办法去解决,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用手抹了一把眼泪,用力地点了点头。妈妈接着说:“仰卧起坐是每天都要坚持练习的,等你的腹部有了力量,做仰卧起坐就很轻松了。不光是仰卧起坐,所有的事情都要靠坚持,才能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懂了吗?”我点点头。从那以后,在妈妈的督促下,每晚睡觉之前都要练习仰卧起坐,刚开始连续几天都做不起来,突然有一天我一下子做起来五个,当时的我欣喜若狂,上蹦下跳着欢呼我成功了,我成功了。从那天开始我重拾信心,一直坚持到期末,从不间断,在期末的“体育达标”上,我的“仰卧起坐”获得了优秀。

  我们是一名学生,在学习上,更应该学习巴克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管在怎样恶劣的环境下,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和挫折,只要坚持,永不放弃,最终都会取得胜利的。

阅读动物名著小说《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合集【四】

  桑顿的死,斩断了巴克对于文明社会最后的一丝依恋,祖祖辈辈在他血液中延续的野性最终迸发成回归蛮荒的现实。作为伊哈特人害怕的“魔犬”,他的诡计多端,令人畏葸。“女人们在火堆旁谈论魔鬼把那座山谷选作驻地时,都不免伤心。”可是,真正的魔鬼又会是谁呢?是巴克吗?也许,这恶果真正得以滋长的土地,是人类的贪婪,而不是狼群的残暴,而这种无聊的谈论,也只有那些自以为善良柔弱的女人们才会乐此不疲。“这是一只皮毛华丽、身材魁梧的狼,独自从美丽的林区而来,走进树间的一片空地。这里有黄黄的水流从一个糟朽的鹿皮袋子中淌出来,渗进地下;地上长着高高的野草,遮盖着腐烂的植物,使这黄色难见太阳。那狼在这里呆立了一会儿,发出一声声凄厉的长嚎,然后便离去了。”一个静谧的场景,一缕对主人的思念,长久萦绕于巴克心头的遗憾,这其中的某种永恒,静得几乎没有气息。

  而来自荒野的白牙却将在温软的南方延续自己对于斯科特的爱。当他大病初愈望见自己的小崽时,他是好奇的。但“随后,他俩的鼻子触在了一起,他感觉到小崽那暖融融的小舌头舔在了他的下颌上。白牙的舌头伸了出来,舔了舔小崽的脸。”这其中满得几乎溢出来的温馨,少了北疆的壮阔,可这条四分之三狼血统的狗生性中温顺的一角又何尝不是另一种震撼!也许有人会遗憾于他的步入文明,遗憾于他野性的丧失,但这是一种退化吗?这种理智的抉择,这种奋斗后得来的令人眩晕的幸福难道不值吗?这种温暖不也正是我们梦寐以求的吗?

  当然,小说的成功并不会只在于其雄浑壮阔的一面,《荒野的呼唤》和《白牙》也是如此。融于其中的点滴,汇成的触动读者心弦的一个个瞬间,成就了他们的.经久不衰。

  在《荒野的呼唤》中,当狗队遭遇冰雪,当病痛向他们袭来,我们见证的不只是生命的顽强,更是一种对职业狂热的爱。虚弱的戴夫为被迫出列而心怀不满,为别的狗顶替自己的位置而肝肠寸断、呜咽不已。“出于对雪橇生涯的自豪,他宁可病死也不愿自己被别的狗取代。”这不免让人心酸,而最终的那一枪,对于戴夫,也许不只是一种解脱,更多的是他雪橇生涯一个圆满的落幕。而当他们易主于哈尔等人后,三个主人因无知而对狗队的摧残,同样让我们揪心。“此情此景实在令人心碎,只不过巴克的心是碎不了的。”这是经历多少磨难后才得以铸就的坚强;这种看破世事的超脱,与其说是冷酷,不如说是失望,一种对人的失望。

阅读动物名著小说《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合集【五】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书籍,但,每一本书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本书都有它存在的价值,每一本书都有喜欢它的人……

  对我而言,书里有能够打动我的故事,才是我喜欢的书,如: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白牙》,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但是,我最喜欢读的书也只有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包含着两个故事,《荒野的呼唤》和《白牙》,最能打动我的故事则是前者,这是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以动物为主角,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被贩卖到美国阿拉斯加地区做苦工,最终成为狼群首领的故事。在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生存条件艰险,工作繁重,但布克很快适应了新环境,活了下来。它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本领(布克的祖先与狼群生活在同一个森林里,逐渐的,它祖先身体里混合着狼的血液),最终听到荒野的呼唤,回到荒野之中,成为生存斗争中的强者。

  我读完这个故事后,便喜欢上了那只名叫布克的“大狗”。我喜欢布克第一次和一只野狼在森林里奔跑的情节,喜欢布克在桑顿被杀死后每年都发出噑叫声以寄托思念之情的段落,更喜欢布克成为一只真正的野狼时的情节。例如:“不知道跑了多久,也不知道跑了多远,太阳渐渐升高,天气一点点暖和起来。布克心里欣喜万分,他知道自己已经和神秘的召唤之声联系起来了,还与来自森林的兄弟并肩奔跑向的发源地。平日出现在脑海中的幻影似乎成了现实,它真实地体验到了那个虚幻的世界”,这一段让我看出了布克体内的野性正被唤醒;“然而,印第安人并不知道,每年夏天这个山谷中都会出现一个神秘的来访者。它体格高大,皮毛光泽而绚丽,仿佛是一条狼,又与狼有许多不同之处。它穿过森林,走到一处树木环绕的空地上,在一个深潭边上蹲坐下来久久地沉思,发出一声悠久而有悲伤的嗥叫声之后依然依依不舍地悄然离去”,这一段让我体会到了布克有多么的悲伤;“随后,狼群的首领发出一声长噑,率领狼群向森林中跑去。布克也在队伍之中,和它的充满野性的兄弟们并肩奔跑着,嗥叫着”,读到这里时,我为布克感到骄傲,在经历了许许多多的波折,它终于成为了一只野狼,终于返回大自然。

  小说包含着四种哲学思想: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学说,达尔文的进化论,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但小说突出体现了达尔文“适者生存”的斗争理论。同时,作者也借此揭示,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这,就是能够打动我的故事;这,就是我喜欢的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这,就是我喜欢读的书!

阅读动物名著小说《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合集【六】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 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wWw.AllW.cN 转载请注明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阅读动物名著小说《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合集【七】

  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因为自己也养狗的缘故,所以这本书看起来倍感亲切。

  文中描述了一只圣伯纳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的叫巴克的狗(注:圣伯纳是瑞士名犬,被用于雪地救援,和苏格兰牧羊一样,都是出色的.工作犬。)原本作为一名法官的陪伴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南方的庭院,因为淘金热的出现,被佣人偷走卖到北方做了一只雪橇犬。巴克非常聪明,学习能力也极强,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接受了新的生存法则。它非常卖命的工作,成为了一只非常出色的排头狗。即便这么努力,巴克还是差点死于一名无知的新主人手下,幸亏后来被一名叫索恩顿的人救下。

  巴克终于结束了苦难,在新主人那里感受到了真正的关爱,也开始了新的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报答新主人,巴克也在主人危难时救了主人三次命,还为主人赢得了一笔不小的赌注。后来主人用这笔钱和同伴去寻找金矿,历经艰辛终于获得成功。

  在主人和他的同伴忙于淘金事业的同时,无事可干的巴克整日在营地附近的森林游荡,感受到原始野性召唤的巴克有一天在森林里邂逅了一只狼,并与之成为了朋友。朋友邀请它跟随自己加入狼群,然而巴克舍不得主人,在自由和主人的爱之间,它选择了回到主人身边。

  然而他的主人还没享受到财富带来的快乐,因为被当地的土著认为侵犯了他们的领地,死于土著的猎手之下。几天之后,当追逐野性的巴克从森林游荡回来,发现主人已死,伤心的巴克闻着现场留下的气味逐一为主人报了仇。最爱的主人已去,巴克对人类再无留念,听从内心野性的呼唤,回归森林加入狼群,并成为狼群的首领。

  这是一只聪明而又爱憎分明的狗,对主人非常忠心,工作起来也敬职尽业,且有卓越的领导能力,只可惜最终怀才不遇。所以当主人去世之后,在人类社会再无用武之地的巴克,加入狼群成为了一方森林霸主。

  本文虽然描写的是一条狗的成长轨迹,实际上却隐射了人类社会的生活和生存规则。原本温顺安分、不知世事险恶的巴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大棒的教导下学会了偷盗、变得狡猾和霸道,并且逐渐展现了自己的野性。其实它的内心还是一直渴望着爱,渴望着被赏识的。即便它后来成为了森林霸主,每年还是会回到和最爱的主人曾经呆过的营地,默默怀念和主人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看这本书不能只看表面简单的故事情节,要结合作者个人的生活经历去理解。作者杰克伦敦小学毕业就去打工,做过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磨练成了小流氓头。他喜欢驾船,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水手,15岁时结识了蚝贼,跟着做起了不要本钱的买卖,后又被策反当了水上巡警。17岁做了捕猎船的水手,到西伯利亚去猎取海豹。这些丰富的经历促使他写了一篇散文《日本海口的台风》,参加一本杂志社的写作竞赛,竟然荣获了第一名,因此受到鼓励从此走上了文学之路。

  他后来又曾过了一段流浪的生活,增加了他新的人生体验。杰克伦敦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他一直对读书很有兴趣,即便他做蚝贼的时候也没忘了空闲时阅读。19岁他终于有机会进了奥克兰中学读书,并在学校的报纸上发表了连载小说。他希望靠劳动为生继续读书,然而残酷的现实让他的读书梦破灭,于是他踏上了去阿拉斯加的淘金之路。他依靠出色的驾船技术获得了一笔收入,然而淘金事业却获得失败,因为得了坏血病不得不回家。《野性的呼唤》就是在这次经历后写下的。

  作者自己就是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自己浑身就充满了野性,然而他也有上进心,渴望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曾经他似乎做到了,也获得了一定成功,享受过短暂的风光和辉煌,然而最终还是归于沉寂。巴克的命运难道不是和他自己的命运很相像吗?所以我在叹息巴克命运的同时,也为作者的命运深深叹惜。

  然而,无论命运如何,我们的内心始终应该是向阳的。就像作者在恶劣的环境下仍然坚持阅读、坚持自学、坚持写作一样,我们在任何困难面前也应该永不放弃努力,永不放弃希望和心中的光明!

  因为,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

阅读动物名著小说《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合集【八】

  三日以来,我以近乎痴迷状的专一读完了这部《野性的呼唤》。此书由美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作家杰克。伦敦(Jack London)所著。从未读过如此这样的一本书,我震撼于作者如此生动的把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刻画的那样鲜活,内心世界描写的那样丰富。再翻此书,恍惚中我似乎正看到这条赋有人性善良情感的矫健,机警,凶猛却又孤独的巴克,在其复活的野性的本能的驱动下,正穿梭在广袤的森林中,其身后,是臣服于他的大群的狼群……

  巴克,作为一条巨大的圣伯耐德狗和牧羊犬的后代,由于长期的驯化,祖先原由的本能早已丧失。由于当时的淘金热,巴克被卖而做了雪橇狗,最初巴克也是尽心的拉曳,却受到领头狗的欺压,最终发生决斗,巴克以他机警的灵性和狡诈的凶猛,获得胜利,做了领头狗。这正如人类社会的竞争一样,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表明的是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赢得不败的地位。

  人的命运尚且坎坷,巴克做为一条狗,更是经历曲折,几经转手,遭受人类百般折磨几乎垂死的巴克,被寻金者约翰。桑顿所救,这让漂泊太久的巴克感激万分,也让他有了家的感觉。从此,巴克以完全崇拜的心情忠实的守侯着他的主人。巴克的勇猛让他名声大震,他超强的体力使其名声传遍了阿拉斯加的每一个营地。同时,长期的在经验世界里的拼搏和学习中,体内长期消失的本能,在他体内复活了,祖先被驯化的性情,逐渐离他远去,他甚至可以真实感受到自己做为野狗的种族,在成群的穿行在森林之中,回归自然的憧憬,让他时常感觉到孤独。但出于对主人的真爱,他压抑着自己的本能的复活。后来,桑顿被人杀害,在遇害的那一瞬间,巴克真实的野性完全回到他的身上,看到他最爱的人被人杀害,他骤然疯狂,跃上去,一下咬住那人的喉咙……

  巴克在伤心欲碎中,告别了最爱的主人,人类社会的凶残更有甚于自然中的弱肉强食。巴克再无留恋,远处一只狼的长嚎,唤起了巴克体内野性的共鸣,加入了狼群,和他的野性的弟兄并肩奔跑。从此他告别了火与屋顶的时代,反朴归真,回归了自然。人类社会中无法找回的快乐,在返回自然以后,巴克得到了。他完全成了一只机警,凶猛的肉食动物,他跑在狼群的最前面,偷海特人营地的东西,抢劫他们陷阱里的猎物,杀死他们的狗,并且公然藐视他们最勇敢的猎手。他以自己和群体的勇猛对抗着比他们还要凶残的杀死他所爱的人的人类,奏响了一曲反抗压迫的胜利之歌……

  动物不是冷血的,巴克更不是。在桑顿遇害的山谷,每年夏天总会出现巴克的身影,他总是在桑顿的身边坐上半天,沉思良久,离开之前,他还要发出一声悠长而且悲伤的嚎叫,那是他对他爱过的人的不变的深切缅怀……

  看过此书,思索两日,甚至深深爱上了巴克。做为狗他是出色的,做为驯化的狗他却无法真正找到自己的位置,多次遭到欺凌和排挤以及转手,他看到的是人类社会的贪婪,还有冷血般的凶残。唯一让他依恋的主人,却被惟利是图的淘金者杀害,他失望也失落了,其复活的野性让他远离了人类,在自己的世界里找到了自己的精彩……

  “……他正率领狗群,发出一声古老的狼嚎声,紧追他前面那个活泼的在月光下机灵奔跳的猎物,巴克在探索他本性的深度,在探索比他生命还要深远的本性的各个部分,他在溯时间之流而返回远古,生命的汹涌浪涛存在的大波,体内所有充满活力的奔腾的分子都在迫使全身运动着的每一条肌肉,每一个关节,和每一根筋健产生极大愉快,紧紧控制他,使他在寒冷的星空下面越过一切不能移动的死物的身旁,竭尽全力向前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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