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公文集锦 > 公文写作 > 出生医学证明二十篇

出生医学证明二十篇

出生医学证明20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尝试过写证明吧,根据用途的不同,证明的种类也不尽相同。证明到底怎么拟定才正确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生医学证明,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  出生医学证明1

_________单位:

  兹委托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负责办理__________工作事宜请予以办理,或请将________具体事务如何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本人或单位承担与贵单位或部门无关。

  特此申明。

  授权有限期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委托人: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二:  出生医学证明2

  以下出生证不符合标准,将被视为无效证明:

  (1)手写出生证未用钢笔或碳素笔;

  (2)出生证被涂改,填写字迹不清或项目填写不清,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的;

  (3)私自拆切出生证副页;

  (4)出生证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5)非法印制的出生证;

  (6)出生证用机构公章、财务章等代替。

篇三:  出生医学证明3

  委托人:

  性别:女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性别:男

  出生年月: 月 日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与委托人关系:

  委托人因不能亲自来妇幼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 领取事宜,特委

  托受托人―――代理本人领取婴儿姓名为___的 出生医学证明 。

  凡由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权限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 出生医学证明 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四:  出生医学证明4

  根据市卫妇幼〔20xx〕2号文件要求,我院按卫计委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及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严肃自查自纠逐项核查核对

  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xx〕13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国家卫计委提出的.10个方面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其中签发机构要对近3年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信息管理等各项进行逐一核查,签发信息核对无误。

  二、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

  1、完善告知义务规范签发流程

  一是严格履行申领告知义务;我们对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我院会给予清单一份,让新生儿父母准备全相关证明材料。二是公示申领流程;我院在妇科门诊醒目位置公开张贴出生医学证明申领流程。我院医学出生证明实行妇产科主任签发,证章分开管理,专人专柜,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由XXX管理,印章由XXX管理。首次申领由产科人员填写,由妇产科主任签字确认后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并留有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由领证人去妇幼院核定身份信息,领取晋中市妇幼保健服务一卡通,签发人员电脑录入资料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并做好存根保留和首次签发登记。对于换发或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业务,签发人员对其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换发或补发要求的,按照换发或补发的程序和要求,给予办理换发或补发。三是公告服务承诺;我院按照文件要求重新完善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制度上对出生医学证明开具的地点、证章管理、交接工作、自查工作等都作了明确时效规定。

  2、强化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落实责任追究制

  院方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对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人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并与每一位签发人员签订了《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三、强化信息管理定期督查督导

  严格执行证件出入库登记、发放、签发和库存信息化管理。严格废证率管理,制定了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签名确认;每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登记,每季度以报表形式上交卫生局;要求在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业务流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妇幼院请示,确认后再办理,避免错漏。

篇五:  出生医学证明5

  为加强我院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办理程序,我院组织人员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发放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证件管理

  1、安排有专人负责证件出入库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

  2、证件管理人员参加过培训或学习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知识通过问卷调查熟悉相关管理情况。

  3、签发登记记录规范符合要求。

  4、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出入库制度及签发、补发、换发、废证管理和文件归档。

  5、《出生医学证明》印章与签发分开管理。

  二、证件签发

  1、证件由专人填写清楚完整。

  2、按《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程序给予办理留存有证件存根。

  3、证件换发情况按程序办理。

  4、办理时出生证明严格审核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或存根。

  三、证件宣传

  通过调查孕妇及家属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知晓率为100%。

  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填写质量抽查表中存根内容、印章及其它内容填写完整

篇六:  出生医学证明6

  为保证我镇出生医学证明规范发放,按照《广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和《平果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20xx年《出生医学证明》当年出生发放率为目标为≥60%;

  (二)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率≤1%;

  二、工作要求

  (一)卫生院妇产科要充分认识《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制定本年度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我院要做好宣传保健知识,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将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作为产前保健宣教内容,指导孕产妇及其家属做好新生儿姓名、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的准备,自觉按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三)签发负责人要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领发管理,建立发放管理制度,严格发放程序,由张乐燕副院长专人负责管理和打印出《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范围:1996年1月1日起在本院出生的儿童(199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不再补办)。由唐秀基院长负责把关审核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由妇幼组长向荣审核并发放出生证,各环节相互监督,不得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加盖专用章,不得弄虚作假办理本院以外出生儿童的出生证。

  (四)妇产科要树立服务意识,方便群众,在保证证件信息准确的同时,加快办理发放速度,尽量在婴儿出生3个月内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五)接生人员在产妇出院时认真核实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并签字发给产妇,交代3个月内取好名字后携带首次签发登记表和夫妻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来办出生证,办理人员要认真核查相关证件,规范录入并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由接生员签字,院长审核加盖专用章,由向荣给母亲(父亲代领必须写委托书)亲自签名后发放。

  (六)认真按照广西《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登记本填写和发放出生证。

  (七)《出生医学证明》于婴儿出生后当年经依法审批并获得助产技术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八)20xx《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免收工本费。

  (九)对我镇在家出生的婴儿经核实批评教育后,验夫妻双方及儿童血型,出具亲子证明村委盖章、计生站及我院盖章后到县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证。

  (十)因签发单位的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作废的,签发单位应及时换发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

  (十一)《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并登报作废后,向卫生院申请补发,卫生院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十二)结合《20xx年妇幼量化考核评分标准》,每半年本院自己检查督导一次。

篇七:  出生医学证明7

  委托人:爸爸名字_______性别:女_______出生年月:妈妈的生日_______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妈妈的身份证号码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受托人:爸爸名字_______性别:男_______出生年月:爸爸的生日_______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爸爸的身份证号码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与委托人关系:夫妻

  委托人因不能亲自来上地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爸爸的名字代理本人领取婴儿姓名为宝宝的名字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权限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有效身份证件类别:_______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联系电话:

  受托人: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有效身份证件类别:_______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与委托人关系:

  委托人因不能亲自来_______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_______代理本人领取婴儿姓名为_______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权限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八:  出生医学证明8

  现有重庆市xx区县xx乡镇xx村(社区)xx组居民(女方姓名)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与(男方姓名)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因为xxxxx原因,女方未到医疗保健机构分娩,在xxx地生育一(男、女)孩,现取名xxx,该小孩出生至今尚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特此证明!

  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盖章):xxx

  xxxx年xx月xx日

篇九:  出生医学证明9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资源共享,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强大合力,建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确保《出生医学证明》依法发放、管理规范。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1.定期例会制度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每半年召开1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例会,通报工作信息,培训更新管理知识,研究探讨工作难题,共享基层工作经验,增进部门业务交流。

  2.建立联络员制度区县、乡镇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分别明确一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联络员,负责总体协调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工作沟通、协调、业务往来等。联络员一年一定,因工作需要岗位异动后,应及时重新明确联络员并告知对应部门。

  3.专项督查制度结合省工作要求,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联合专项整治与督导检查,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4.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积极推动两部门《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查询核对,探索实现信息联网和共享,杜绝伪x证件的使用。

  (二)协作管理重点内容

  1.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登记中的使用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和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对符合签发条件的新生儿依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对依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没有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手续。为确保一名新生儿只有一份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因丢失申请补办或婴儿出生1年后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补发机构或管理机构以及同级公安部门应及时信息互通,通过《新生儿入户情况核查联系表》联系并反馈意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不符合补发条件或签发条件的不得补发或签发。

  2.严格《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对签发证件的档案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更改。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先按《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因新生儿姓名不符合出生登记而要求变更《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的,户口登记机关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建议书》,原签发机构审核确认后予以换发。

  3.积极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公安部门办理出生登记时,发现《出生医学证明》真实性存在可疑情况的,应当按规定予以扣留,暂缓办理出生登记,并将可疑证件送至当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真伪鉴定。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件载体作真伪鉴定,并协调签发地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对证件记载信息进行核查,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如本级无法鉴定的,可送至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鉴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在受理真伪鉴定时,如发现伪x证件,应将证件复印件和《〈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复印件报送至市妇幼保健院备案。伪x证件由公安机关收缴处理。

  4.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使用督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本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定期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各级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户口登记机关应加强培训,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管理要求及真伪鉴定方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查验,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出生医学证明》,导致《出生医学证明》记载内容不真实的,追究申领人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公安分局要围绕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区县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制度,共同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强化沟通交流。

  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日常工作交流,依托双方工作联络员搭建联系桥梁,通过电话、QQ等方式逐步建立信息交流沟通平台,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传递国家卫计、公安系统最新工作要求和动态,促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是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区县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规定为群众服务。不得违规设置前置条件作为不予签发或暂缓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理由。同时注意将依法行政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出生登记过程中,经办人员务必提高责任心,热情细致告知注意事项和办理要求,主动解决群众难题,避免群众走弯路。

  (四)鼓励探索创新。

  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探索创新管理方法和工作措施,及时将工作中好的经验或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市卫生计生委和市公安局。

篇十:  出生医学证明10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新生儿父亲):

  与新生儿关系: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联系电话:

  委托人于年月日在(新生儿出生地点)分娩,特授权委托(受委托人姓名)办理(新生儿姓名)《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此委托书真实有效,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婴儿父亲名字):

  承诺人(婴儿母亲名字):

  委托人签字(按红色手印):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签字(按红色手印): 年 月 日

篇十一:  出生医学证明11

  母亲姓名:__ 性别:___ 身份证号:___父亲姓名:___ 性别:___身份证号:___

  孩子姓名:_____性别:___ 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在____医院,并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由于____(某种原因),特申请为孩子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十二:  出生医学证明12

xx县妇幼保健院:

  申请人:张三,男,×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女:李四,×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李四于×年×月×日×时×分在×村委会×村家中分娩一×婴,取名:×,当时由于属急产,家离卫生院较远,来不及送医院住院分娩,请×村委会×村×人在家中接生,现要求补办《出生医学证明》,请xx县妇幼保健院给予补办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篇十三:  出生医学证明13

妇幼保健院:

  因不慎将孩子出生证明丢失,现申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信息:司俊翔(男),20____年__月__日在桂阳县人民医院出生,我们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望贵院给予补办为感!

  特此申请

  申 请 人: (夫妻)

  20____年__月__日

篇十四:  出生医学证明14

  根据国卫妇幼发关于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自20xx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为了做好今年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我院于20xx年1月20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州卫生局举办的出生医学证明软件管理培训班,会后按要求及时安装软件并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并根据会议精神和卫生部妇社司、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印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以及自治区《出生医学证明》文件汇编的.要求规范了出入库登记、签发登记、废证登记、存根交接登记。

  XX县妇幼保健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了《出生医学证明》的出入库登记、存放环境、印章管理、签发与审核等制度。

  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流程,签发人严格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对于流动人口按照轮卫发[20xx]283号文件查验《居住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证件齐全的方可办理。所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副页和存根相关内容的填写与正页一致。办理完的《出生医学证明》经审核登记后装订成册,整理归档。每月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流动人口查验“两证”信息,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发现私自泄露他人信息的情况发生。

  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在我县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活产数是2118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1834份,年签发率86.6%。同时查验、登记并上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70余人;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0月27日共办理《出生医学证明》1333份。

  废证的管理: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作废的《出生医学证明》及时登记,并定点、集中存放。年废证率要求控制在(1%),今年1月1日至10月30日,签发过程中,共有废证27个,废率为1.45%,已经超标,废证主要原因是打印错误。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克服困难,及时调试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废证率,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将办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公示,提高工作效率,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

篇十五:  出生医学证明15

  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一步规范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和使用,按照《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首次签发制度。

  一、我院医务科和妇产科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签发工作。并配备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管理人:xxx、《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xxx、)

  二、我院只负责在本机构内出生的婴儿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非本机构出生一律不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出生当日应起及时为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时,必须按号码顺序开具,所有项目填写要求填写齐全、内容准确、字迹清晰、签名正规、严禁涂改。

  三、《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签发证明时应如实填写分娩信息(《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人员应查验婴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确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各联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将正本、副本交给申领人,存根及相关证明材料(生育证、首次签发登记表等)存档,永久保存。

  四、特殊情形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婴儿,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如其父母信息不能完整填写,由其父母其中一方写出有关情况说明并签字,签发机构在存根联上注明有关情况并将书面情况说明与存根一并保存。

  若申领人仅为新生儿母亲一方,由新生儿母亲本人出具单亲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父亲姓名”处填写“/”,副页和存根“父亲姓名”处填写“未提供”。

  若申领人仅为新生儿父亲—方,由申领人出具单亲声明和亲子鉴定证明,本院内出生的,如能提供和分娩记录母亲信息相—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填写母亲信息;若不能提供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母亲姓名”处填写“/”,副页和存根“母亲姓名”处填写“未提供”。

  五、《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为新生儿及监护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除工作需要外,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漏。

篇十六:  出生医学证明16

  根据安庆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县卫计委要求,县妇幼保健院于20xx年xx月xx-xx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县境内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督导。内容主要是: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放、证章分离管理、机构内出生证明的发放、软件信息、季度分配表、出入库登记、废证的产生与处置等各项内容。

  从督导工作来看,我县多数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发放管理工作基本达到省市卫计委要求。部分县级及乡镇医疗机构存在未严格做到证章分开,父母身份证复印仅一面,废证及换发证工作不规范,季度分配表填写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符等不足之处,已督促其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进行整改。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人生第一证,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申报户籍并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自20xx年xx月xx日起院外分娩补证一律按要求提供经省卫计委推荐的"11家司法鉴定机构之一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方可发放;同时要加强空白证明的保管工作,做到专人专柜上锁保管,建议有条件的单位使用保险箱管理,严禁在未发放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篇十七:  出生医学证明17

  证明: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证号,地址。

  然后再写关系人,父母,等(同上)

  特此证明

  落款

  年月日(盖章)

  带身份证,户口本,相片,到公证处公证,即可。

  出生证明上有两处防伪:

  (1)、出生证明在副页编号处有绿色防伪油墨,通过派出所公安专用检测板0度,60度和120度可显示出生证、人口登记和CSYXZM字样

  (2)、出生证明在紫外线灯下观察,在母亲身份证号处内隐含“中国妇幼卫生标志”及“五角星”图案。

篇十八:  出生医学证明18

  《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率的医学证明,为确保您宝宝出生证明的完整有效,请您配合做好如下事宜:

  一、《出生医学证明》必须要有您宝宝的名字,新生儿出生证明。如果您宝宝的名字尚未取好,请您和家人尽快取好,以便及时办理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请在您分娩后一月内,由宝宝父亲或母亲携带准生证、双方身份证到宝宝出生医院办理宝宝的出生证明。

  三、须填写内容包括:准生证明号码、新生儿姓名、双方身份证号码、新生儿申报户口地址。因《出生医学证明》一旦打印,医院将无权更改,故要求填写字迹端正清楚,并仔细核对院方所填写内容,有疑问及时提出,确保填写内容正确无误。

  四、办理出生证明时间:周一至周日正常上班时间。

  对于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办理出生登记时通常需要提交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婴儿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婴儿父亲和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当地落户所需的其他证明。

  非婚生婴儿随母申报常住户口的,需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及复印件;随父申报常住户口的,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的新生婴儿,不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出生证明《新生儿出生证明》。父母双方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除外。

  带上宝宝妈妈的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节省医院,由院方提供出生证草稿,然后到妇幼保健站开正式的出生证明,在带上妈妈的户口不到所辖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这些都要在宝宝出生后一月之内办妥。在宝宝妈妈生完三个月之内到计划生育指导站落实节育措施后,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单位盖章,拿着节育措施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出生证明到计生委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我们这里是走这些手续,可能地区之间会有一定的差别,你要细心一点问仔细了,否则你会多跑很多冤枉路的,祝你顺利!

  《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以盛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卫生部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我国从1996年1月1日开始使用《出生医学证明》。20xx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版。

篇十九:  出生医学证明19

计划生育妇幼生殖保健服务中心:

  男方姓名出生于20xx年xx月xx日,现年:x岁,民族:x

  现住址:x

  女方姓名出生于x月x日,现年:x岁,民族:x

  现住址:x

  夫妻俩于20xx年x月x岁。当时因原因不能到医院住院分娩,没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现因原因需要办理该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望给予办理为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篇二十:  出生医学证明20

  20xx年,我院在省、市、县卫生局的领导下,自年初便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的通知》(川卫办发[20xx]30号)和《泸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和《古蔺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等有效措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截止12月底,我院20xx年实际领取《出生医学证明》20xx0份,实际办理18124份(1996年-20xx年5050人,占28%;20xx年972人,占5%;20xx年1064人,占6%;20xx年4963人,占27%;20xx年6075人,占34%),完成年初计划220xx份的82%。其中:作废1.6%;换发0.3%;补发0.4%;签发97.7%。现将20xx年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总结如下:一、制度到位,规范管理。制定了古蔺县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制度》、《出生医学证明领取发放制度》、《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网络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制度》、《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制度》。对办证窗口明确了岗位职责,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二、严格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签发所需资料严格按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要求执行,落实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加强宣传告知工作,严格签发流程,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必须在《出生医学证明》三联上同时盖章,不能盖骑缝章。

  三、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出生医学证明》保管、发放等日常工作,并建立领取和发放台账,规范签发,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保存管理,保证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四、加强废证的管理。认真登记废证编号和作废原因,严格控制废证率,对于年废证率超过1%的"应予以整改。对遗失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应当及时报告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公开声明,必要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现场,做好调查取证。

  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全县统一实行联网打印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手写出生医学证明一律作废,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对未实行联网打印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医疗保健机构年终考核评比实行降级处理。工作人员对因管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漏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因特殊原因需要,应查验信息采集人所持合法证明方能提供。

以下是与出生医学证明二十篇相关的文章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本文地址:http://www.allw.cn/txt/71610.html
出生医学证明二十篇》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