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察法实施条例》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深研条例要义,强化纪检监察职责
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修订与施行,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与行动指南。作为市纪委常委,协助副书记分管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此,我结合自身职责与工作实际,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夯实履职根基
(一)领悟核心要义,把握政治方向。《条例》开篇明义,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这是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首要任务便是将党的领导贯穿监察工作始终。我们要深刻领悟这一核心要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日常工作中,无论是监督检查,还是审查调查,都要从政治高度审视问题,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契合党中央决策部署,维护党的权威与集中统一领导,使监察工作成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力武器。
(二)明晰职责定位,坚守使命担当。《条例》对监察机关及其职责作出清晰界定,明确了监督、调查、处置的具体内涵与边界。我们分管的监督检查室与审查调查室,正是履行这些职责的一线力量。监督检查室要聚焦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精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审查调查室则要依法依规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我们必须牢记职责使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严格执纪执法,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以扎实的工作成效诠释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
(三)秉持法治思维,确保依法监察。法治是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条例》的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了监察权的运行。我们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据《条例》规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无论是采取谈话、讯问、留置等监察措施,还是进行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案件审理,都要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合法合规,每一份证据都真实有效,每一项处理都公正恰当,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切实提升监察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聚焦监督检查职责,提升监督质效
(一)突出政治监督,保障决策落实。政治监督是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我们要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的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聚焦本地本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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