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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关于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县关于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尊重农村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农村党员主体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农村党员中开展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农村党员先进性为目标,以开展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为载体平台,促进农村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树形象、作表率,为推进乡村振兴、构建文明农村社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活动目标

  1、主动参与村务党务。农村党组织要实行党务公开,通过组织生活、党务、村务公开栏等途径,公开上级政策、村内重大事项及群众普遍关心的低保金发放、重大收支等,保障党员知情权。农村党员要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掌握各种政策、信息,行使好知情权。要探索农村党代表任期制,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作用;建立党员议事、重大事项征求党员意见、党员讨论决策等制度,充分尊重党员意愿。农村党员要积极参与各种座谈会、讨论会、组织生活会,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准确、真实地反馈给上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两推一选的程序要求,选举党组织委员、书记。在条件成熟的行政村,支部委员确定后,试行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村党组织书记,扩大普通党员选举权。农村党员要本着对党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行使好选举权。要强化党内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民主评议、述职述廉活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强化普通党员、支委对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农村党员要积极参加民主评议、述职述廉活动,行使好监督权,同时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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