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中心2025年落实播前三审和重播重审制度自查报告
根据广播电视局《关于严格执行广播电视节目播前三审、重播重审制度的通知》要求,融媒体中心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融媒体中心始终把安全、优质、播出放在首位,将节目内容的质量和导向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健全完善了《节目三级审查制度》《引进节目审查制度》《新媒体节目审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了节目管理、节目审查和监管力度,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对各类自办栏目、专题、公益广告等节目严格执行播前三审制度。播出的内容由具体工作人员和责任编辑进行初审,对节目的内容、形式、语言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节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初审通过后,由相关部室负责人进行复审,对节目的整体效果、社会影响等进行评估。最后,由中心分管领导或主任(总编辑)进行终审,对节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等进行最终把关。对重特大内容,还需由主任(总编辑)审核后报委宣传部进行终审,确保节目内容的准确性和性。
对于新闻类节目,我们每天播出的内容不但进行单条逐个审核,而且新闻串连后还重新审查,确保新闻节目的连贯性和准确性。审核期间,值班编辑、制作等人员全部到场,共同参与审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新闻节目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我们还严格新媒体各平台(账号)内容的审核工作。对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账号)播出的内容,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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