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党委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公示和廉政谈话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公开透明、规范有序,通过强化监督、注重实绩、突出导向,逐步形成以德才兼备为基础、群众公认为依据、干事创业为目标的选人用人机制,为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现将相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一)突出政治标准,树牢选人用人“风向标”。始终把政治素质作为干部选拔的“第一标准”,严格执行《条例》和市局批复的《股长选拔实施方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将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纳入考察核心内容。在动议、推荐、考察等环节中,重点考察干部在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任务中的政治表现,确保人选政治上过硬。202x年以来,共选拔股级干部X名,均通过政治素质专项测评和党委集体研判,实现了“有为者有位”的导向目标。
(二)规范程序机制,筑牢选拔任用“防火墙”。一是严把程序关。严格落实“五个不上会”要求,对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廉政审查等环节实行“全流程纪实”,确保程序合规、全程留痕。二是创新考察方式。采取“一线走访+延伸考察”模式,通过“三圈考察”(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全面掌握干部真实表现,累计开展个别谈话X人次,收集意见建议X条,否决不符合条件人选X名。三是强化集体决策。坚持党委会“末位表态”制度,全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干部议题X次,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表决通过率100%,未出现临时动议或突击提拔现象。
(三)深化民主监督,提升选任工作“透明度”。一是扩大民主参与。在民主推荐环节,将参与范围延伸至基层分局负责人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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