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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三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司法局“三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局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简称“三务”公开),增强决策及管理的透明度,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三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纪。

  “三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全面真实。

  公开必须实事求是,内容要全面、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三)注重实效。

  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增强公开的针对性,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操作规范。

  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确保公开质量。

(五)及时便民。

  公开事宜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

二、公开内容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内容外,“三务”公开要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和群众公开。

(一)党务公开

1.基本情况

(1)党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

(2)领导班子组成及成员分工。

2.工作情况

(1)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

(2)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3)党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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